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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等三大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59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结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我局拟写了《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等三大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北海市深圳路49号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邮政编码:536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bh2055427@163.com 附件: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等三大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肾透析等三大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县(区)医疗保障局,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事务局,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59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结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现决定提高北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等三大病种的报销比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2%。 二、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