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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北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切实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第8号令)、《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北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通过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注明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325室,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收 邮政编码:536000 联 系 人:覃佳贝 联系电话:0779-2036205 电子邮箱:bh2031680@126.com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